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发布以来,教育行业一直面临政策不确定性。时隔近三年,实施条例终于落地,于教育行业而言意义重大。据中金梳理,在政策的指引下我国民办教育行业经历了“兴起-严格-放宽-规范”的发展历程。本次《实施条例》的落地对我国民办教育行业具有中长期指导意义,值得认真研读。

民办义务教育限制再加强

民促法(2016修正)第十九条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自此民办义务教育一直具有一定的政策风险。此次实施条例延续了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管控,甚至较2018年送审稿限制再加强。

  1. 进一步明确办学主体,明令不得兼并收购、协议控制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此次实施条例 延续送审稿规定,外商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较之送审稿,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并新增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相比送审稿宽泛地指出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本次实施条例明确写明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外资、公办学校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被禁止,兼并收购、协议控制均被明确否决。

  2. 明确禁止民办义务教育的关联交易。较此前送审稿,本次实施条例新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并在实施条例第八章明确违反此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叠加延续送审稿的” 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关联交易、变相收取费用、利益输送均被明确禁止。

  3. 对义务教育学校决策机关人员构成、教材选用、招生等方面均做出了要求。针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本次实施条例新增要求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应当有审批机关委派的代表。教材选用方面,本次实施条例新增条款: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在招生范围,本次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取消了此前送审稿中的“有寄宿条件的可以跨区域招生“。同时延续此前送审稿的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并新增不得提前招生的规定。

与此前的送审稿相比,本次实施条例在办学主体与规范性方面均做出了要求,同时明令禁止

兼并收购及协议控制等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仅能选择成为非营利学校,本次实施条例将民办义务教育的关联交易也明确堵死后,民办义务教育从资本投资的角度来看,基本不具备投资价值,回避为上。

高教等非义务教育学校靴子落地

2018年民促法送审稿公布后,市场一直对集团化办学、兼并收购及协议控制、关联交易等均存在担忧,政策不确定性高悬。本次实施条例公布可谓靴子落地。

  1. 外资允许举办除实施义务教育外的民办学校。与送审稿一致,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允许举办除义务教育外其他类型民办学校。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规定通过WOFE控制民办高校视为合法,民办高等教育公司VIE架构相关合规的不确定性消除。

  2. 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兼并收购等不作限制。此前送审稿中备受关注的条款“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本次实施条例中被删除。集团化办学的模糊表述被删除,明确表述为”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同时将不得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的范围控制在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及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其他学段的非营利民办学校的兼并收购未作限制。不过,尽管允许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购,本次实施条例新增”不得改变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性质,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办学利益“。此外,送审稿第十一条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并不得从变更中获得收益”“不得以牟利为目的”等表述均被删去。

  3. 关联交易被认可。关联交易的禁止仅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他民办学校的关联交易同此前送审稿,“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交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义务教育学段外其他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被保障。

  4. 民办学校发展基金提取比例有所松动,资金分配更为灵活。实施条例中第四十六条关于民办学校的发展基金提取比例从送审稿的“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改为“按不低于年度非限定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10%的比例”。发展基金计提比例下降,赋予营利性民办学校利润分配更大的灵活性。

本次实施条例彻底消除了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公司VIE架构合规性、兼并收购及协议控制、关联交易方面政策的不确定性,同时民办学校发展基金提取比例从25%下降至10%,资金分配更为灵活,对于高教等非义务教育学校是重大利好。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4.4%,毛入学率距发达国家地区如日本(64%)、欧洲(71%)、北美(87%)仍有差距,教育部提出力争到202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至60%。据统计2021-2035年高考适龄人口呈增长趋势,预计未来我国高等教育需求持续增长。随着民办高等教育渗透率的提高,未来民办高教行业增长明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计到2023年民办高等教育行业总收入将达到1955亿元,2018-2023年年复合增速为10.6%。受益于民促法实施条例落地、2020年起独立学院转设加速、高职扩招等政策红利,考虑到未来高考适龄人口的增长趋势以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民办高教行业值得重点关注。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立德教育招股说明书

职业教育明确鼓励

与送审稿相比,本次实施条例新增多条鼓励民办职业教育的相关表述。比如尽管第七条规定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同时补充“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新增第九条”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鼓励之余,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新增对职业培训的规范,“不得教啖、组织学员规避监管,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

实施条例新增了多条民办职业教育的条例,延续政府对民办职业教育一贯的鼓励支持态度。近年来,政府已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并提出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5000万人次以上的目标。据Mob研究院,2019年我国职业教育市场规模为5760亿元,预计到2022年将达到8110亿元,近年来保持12%的复合增长率。

图片来源:Mob研究院根据自有模型测算

删除关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表述

本次实施条例删除了送审稿中关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表述。今年政府层面频频发声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后,多地地方教委近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并对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通报处罚。监管加强短期对校外培训行业造成冲击,但长期来看将加速行业洗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龙头企业未来有望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谋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短期政策监管冲击明显,暂时回避。

鼓励民办学校在线教育

与送审稿相比,本次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并要求实施在线教育的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并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利好教育信息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控,彻底消除了高校等非义务教育学段教育公司VIE架构合规性、兼并收购及协议控制、关联交易方面政策的不确定性,新增了多条民办职业教育的条例,延续政府对民办职业教育一贯的鼓励支持态度。至此,民办义务教育基本不具备投资价值,回避为上;非义务教育学校方面,实施条例公布后靴子落地,政策不确定性消除,于高教板块而言是重大利好。民办教培方面,本次实施条例删除了送审稿中关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表述,但今年以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明显加强,短期对校外培训冲击明显,暂时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布,利好高教、职教行业。受益于民促法实施条例落地、2020年起独立学院转设加速、高职扩招等政策红利,考虑到未来高考适龄人口的增长趋势以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民办高教行业值得重点关注。民办高教公司多在港股上市,相关个股包括中教控股、希望教育、新高教集团、民生教育、中汇集团、中国科培等。

高教及职教相关个股:

中教控股(0839.HK): 全球领先的高等及职业教育集团,业务遍布中国、澳大利亚与英国。截至2021年2月28日,集团学校网络包括位于中国的11所大学及职业教育学府、一所位于澳大利亚悉尼的获认可高等教育学府,以及一所位于英国伦敦的美国及英国双学位颁授大学,在校学生总人数约为250300名。集团旗下3所独立学院两所已完成转设并更名,山东泉城学院目前已获得所在省份的主管部门批准转设,正等待国家教育部审批。新校区顺利推进,广东白云学院新校区第二期可容纳18000名学生,预计将于2021年夏天峻工;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新校区一期可容纳14000名学生,预计将于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

希望教育(1765.HK): 领先的民办高等教育集团, 截至2021年2月28日,集团在中国运营及投资14所高等教育学校以及2所技师学院,在校学生总人数达196747名。截至2021年4月28日,集团还签署了3所学校收购协议,分别是南昌大学共青学院、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泰国西那瓦大学。集团6所独立学院正申请转设,新建4所职业学院正有序推进。

新高教集团(2001.HK): 领先的民办高等教育集团,学校网络包括覆盖七个省区的7所高等教育院校,2020/21学年在校学生总人数为125692人。旗下华中学校及甘肃学校于2021年3月获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2021年4月集团完成收购甘肃学校将并表,并成功竞标郑州城市职业学校100%举办权。

民生教育(1569.HK):中国领先的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集团,校园教育与在线教育协同发展。校园教育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在中国内地举办托管10所学校(包括7所高等学校、2所中职学校和1所高中),在校学生总人数92772名。在线教育方面,集团营运托管四个在线教育品牌,分别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及汉语水平考试。

中汇集团(0382.HK):集团主要在中国及海外提供民办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机构服务。集团在国内外运营着多所学校,其中包括位于广东的两家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即本科华商学院及专科华商职业学院以及位于澳大利亚的海外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即澳洲国际商学院。

中国科培(1890.HK):领先的民办高等教育服务营办商,专注于专业型教育。公司营办学校包括本科院校广东理工学院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肇庆学校,哈尔滨学院2020年乃根据与集团的分担管理协议进行营办。于2020/2021学年,纳入集团的学校及根据分担管理协议进行营办的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总人数为92624名。

中国新华教育(2779.HK):长三角最大的民办高等教育集团,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应用型学历教育服务,包括高等学历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及经营四所教育机构,即新华学院、新华学校、临床医学院、红山学院,在校学生总人数为46415名。临床医学院和红山学院的新校区预计均将在2021/2022学年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后将分别新增5000名和9000名学生容量。

东软教育(9616.HK):中国领先的IT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在全国布局建设了3所IT应用型 本科院校、8家IT培训学校以及12个数字工场交付中心。学历教育方面,本集团现运营着三所大学:大连学院、成都学院与广东学院,提供本科、专科、专升本课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所大学共有39242名在校学生。继续教育服务方面主要分为面向个体客户的技能培训和面向机构客户的短期培训。

中国东方教育(0667.HK):中国领先职业技能教育提供商,主要涵盖烹饪技术、信息技术及互联网技术、汽车维修及时尚美业四个行业领域的职业技能教育,拥有七个知名学校品牌,即新东方烹饪教育、欧米奇西点西餐教育、美味学院、新华计算机教育、华信智原DT人才培训基地、万通汽车教育及欧曼谛时尚美业教育。

王道科技(EDTK.US):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专注于蓝领工人线上培训的教育科技公司。近期的并购和新CEO的任命,公司称有加强线上与线下院校深度结合的战略考量,以进一步推进落实“1+X“在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业务。重点关注公司在职业院校方面的业务拓展。

第一高中教育集团(FHS.US):中国西部最大、全国第三大的民办高中教育服务提供商。创立于2012年,第一高中教育从最开始提供培训辅导服务,逐渐发展成为集中学教育、高考复读、教育服务为一体的大型民办高中教育集团,目前拥有19个学校,学校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贵州省、山西省、内蒙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教师人数为1969名,学生注册人数为25867名。重点关注公司在职业高中方向上的布局和发展。

中公教育(002607.SZ):中国领先的全品类职业教育机构,主营业务包括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和职业能力培训等3大板块,提供超过100个品类的综合职业就业培训服务,拥有1669家直营分部和学习中心,覆盖全国31个省市319个地级市。

传智教育(003032.SZ):国内领先的高精尖数字化人才培养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提供高水平的数字化人才教育培训服务。主营业务涉及IT短期培训、IT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和少儿非学科素质教育培训。

文:雷鸟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