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情,今天一定要搞清楚。
 
3月31日,中保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正式释放信号——重疾险规则要变了!
 
目前的规则虽然已经沿用了13年,但依然有很多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新规之后,有些优点要被削弱了。
 
好在文件生效时间预计要到6月,在6月前,重疾险还是按旧规走。
 
时间越来越紧迫,要买到没“挨过揍”的重疾险,只剩最后一个月的时间。
先吃道开胃菜,看看新规有哪些好的改变。
 
一是杜绝了保险公司滥竽充数凑病种的坏毛病。
 
新规说了,重疾险产品不能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如果新增疾病发病率非常低,要在疾病名称后边标注出来,提醒消费者。
 
这可真的太良心了!之前都不知道有多少小伙伴,被重疾险的疾病保障种数坑过。
 
以前业务员会跟你说,隔壁家的产品只保50种重疾,我们家的保100种,虽然贵了点,但保障更全面,值当。
 
于是,你就傻乎乎地掏钱了。
 
可实际上,这100种疾病里,不少疾病发生的概率,简直比中彩票还难遇,比如疯牛病、象皮病,纯粹就是为了凑数量,糊弄消费者而强上的嘛。
 
新规之后,这些鸡贼的小动作,统统要消失。

二是新增了3种重疾,必保范围扩大了。
 
我们现在买的重疾险,有25种必保重疾。
 
新规后会扩大成28种,新增加了3种: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简单解释下,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你可以理解为终末期肺病,发病率还挺高的。把它加进必保行列,也是个实实在在的利好。
 
但后两个的发病率并不高,加进必保行业,占用名额,嗯~有点难以言表

三是优化了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4种疾病定义。
 
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把手术要求的“开胸”改为“切开心包”,以前必须要开胸做手术才能赔,现在做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也能赔了。
 
放宽了对手术方式的要求,就相当于放宽了理赔条件。
 
之前有过不少因为手术方式没达到理赔标准而拒赔的事件,最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太凄凉了。(感兴趣的可以戳这里看看案例)
 
不过,在2019年11月,银保监会就发布过《健康管理办法》,里边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哪怕沿用的是旧的重疾险规则,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不符合现在的医学诊断标准,理赔条款就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新规优化4种疾病定义,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理赔纠纷,不用你到公堂上再搬出这个管理办法讨公道。
 
总的来说,新规的优化,有一定的用处,但也谈不上特别厉害。
看完好的一面,来看看新规的“负面清单”。
 
一是规范了轻症定义。
 
新规把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列为3种必选轻症。
 
只要产品有轻症保障,就一定要保这3种轻症。
 
咦,奇怪,这明明是好事,你咋把它放在“负面清单”呢?
 
因为,在规范了轻症定义的同时,还锁死了这3种轻症的赔付比例,最多只能赔付重疾险保额的20%。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的重疾险保额是50万,不幸患上这3种轻症中的一种,最多只能赔10万。
 
可是,现在市面上很多重疾险产品,轻症赔付比例可以高达45%。
 
这相当于强行把尖子生拉回起跑线。
 
很多人罹患的疾病没有达到重疾理赔标准,只能按轻症赔付。现在你把赔付比例打到骨折,到手的钱可就少一大截了!

二是轻度甲状腺癌,不再属于重疾了。
 
新规中,把“轻度甲状腺癌”从“恶性肿瘤”中剔除,划归“轻症”。
 
这搁以前,只要是甲状腺癌,不论轻重,都按重疾标准赔付。你的重疾保额是50万,就赔50万;新规之后,如果是轻度甲状腺癌,最多可能只赔20%,也就是10万。
 
虽然说这也挺合理的,因为轻度甲状腺癌治愈率很高,治疗费还便宜,两三万就能搞定。
 
如果罹患按重疾赔50万,治疗后还倒赚40多万,生个病反而赚了个房子首付,这也不符合保险损失补偿的原则。
 
但是,这确确实实会让我们“丢掉一大块肥肉”,毕竟甲状腺癌挺高发的,轻度甲状腺癌更是几乎占到甲状腺癌发病率的90%。
 
对轻度甲状腺癌,能全额保障当然最好啦。
 
三是原位癌,被踢出“严重恶性肿瘤”和“轻度恶性肿瘤”。
不过,这并不等于原位癌会不再得到保障,保险公司也可以把原位癌作为独立的疾病,单独列出来。
 
只是对我们来说,不确定性太大。
 
而现在很多重疾险产品的轻症保障中,基本都包含了原位癌,有些甚至能赔付2次。
 
重疾险被重新定义,赔付条件越显苛刻,在这里要再三、再三提醒:
 
在新规之前买的重疾险,不受新规的影响,保险公司还是得按原保险条款给你保障,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该保的疾病照样保障。
 
还没有买重疾险的,6月前赶紧配置好,尤其是关注轻症赔付、以及担心甲状腺癌(真的很高发)的小伙伴,这是最后买到能最大限度满足你需求产品的机会!